后勤保障处党总支
关于“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和纠正“四风”开展监督检查的工作方案
按照学院纪委《关于在“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四风”工作开展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为了真正落实后勤保障处党总支的主体责任,努力把“四风”反弹和隐形变异的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切实通过监督检查确保后勤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成立监督检查工作组:
组 长:李晓东
成 员:后勤保障处处级领导、各部门负责人
联系人:王丽娜
联系电话:0355-3038031 13935592083
二、检查的内容:
1、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
2、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
3、大办婚丧喜事事宜。
4、违规收送礼品礼金。
5、公款国内、出国境旅游。
6、楼堂馆所违规问题。
7、违规公款吃喝、接待。
8、其它方面。重点检查:设立“小金库”且用“小金库”资金送礼金、购礼品和商场预付卡、发放津补贴、报销吃喝和旅游费用等问题;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提供或接受超标准接待;接受或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等。
三、工作要求:
1、后勤保障处党总支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指示和学院的各项规定,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制定工作方案,安排布置监督检查工作。
2、各部门负责人要根据要求,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有重点、有针对性地自行组织监督检查,并从
9月
3日
起,每周四10点前,向后勤保障处联系人报送监督检查的情况,
9月
26日
至27日,
10月
1日
至7日,每天向联系人报送监督检查的情况。
3、后勤保障处工作小组联系人负责收集各部门报送的监督检查情况,并将情况汇总后经监督检查工作组领导同意,按照规定时间向学院纪委报送相关情况。
4、后勤保障处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各项要求,以身作则,发挥表率作用,积极做好监督检查的各项工作。
2015
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