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心、科(厂):
根据学院长医人字[2014]1号文件《关于做好2013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后勤保障处职工2013年度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各部门要对本单位职工一年来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工作水平、廉洁自律的作风和爱岗敬业的工作精神等方面进行客观、公正、全面、准确的总结和考核,并认真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要求各中心、科(厂)要在个人总结、述职和评议的基础上,参照省人事厅制定的《各类人员各等次考核内容和基本标准》,对每个职工的综合表现进行评分,最后评定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结果,优秀人员占本部门(本组)的10%,当年没有参加考核的人员,不能参加下年薪级工资调整。
二、 本次考评原则上以中心、科(厂)为单位,人数较少的部门实行集中编组,每组的第一个部门的负责人组织该小组的考核,分组情况如下:
第一组:物资采供中心、文体活动中心、被服厂、印刷厂
第二组:长医书店、财务结算中心、卫生保健科
三、各部门要对职工年度考核工作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按照要求认真做好本部门职工2013年度的考核工作,并将本次考核评定结果于2014年元月15日前报办公室。
特此通知
二0一四年元月十三日